<?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ss version="2.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
	>

<channel>
	<title>Orange Days &#187; Internet</title>
	<atom:link href="http://www.orangedayswp.com/tag/internet/feed/"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link>http://www.orangedayswp.com</link>
	<description>Dream Big Work Hard</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Sat, 04 Feb 2012 22:15:31 +0000</lastBuildDate>
	<language>en</language>
	<sy:updatePeriod>hourly</sy:updatePeriod>
	<sy:updateFrequency>1</sy:updateFrequency>
	
		<item>
		<title>SOPA</title>
		<link>http://www.orangedayswp.com/2012/01/sopa/</link>
		<comments>http://www.orangedayswp.com/2012/01/sopa/#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5 Jan 2012 09:03:24 +0000</pubDate>
		<dc:creator>savagett</dc:creator>
				<category><![CDATA[碎碎念]]></category>
		<category><![CDATA[google]]></category>
		<category><![CDATA[Hollywood]]></category>
		<category><![CDATA[Internet]]></category>
		<category><![CDATA[IP]]></category>
		<category><![CDATA[media]]></category>
		<category><![CDATA[web 2.0]]></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orangedayswp.com/?p=3220</guid>
		<description><![CDATA[今天换了一个喜气的版头，高兴了半天，决心要更新一下博客，祝大家龙年大吉，财源广进，事事顺心，顺便来个开春第一篇（完全的本末倒置嘛~）。版头的橘子是Google来的，如原作者认为侵权，请告知，谢谢。 其实这篇拖了很久，上周三2012年1月18日，多个美国主流网站都以黑脸示人，包括Google，Craigslist，Flickr，Wired等等，Wikipedia甚至关闭了英文页面，就是为了反对SOPA。Stop Online Piracy Act （禁止网络盗版法案）是由德克萨斯州的共和的议员Lamar Smith像国会提出的提案（参议院的姐妹篇是PIPA），主要内容就是加强网络管制，以防止各种侵权行为。本来上周要在国会投票的，但是在这场被称为史上最大规模的网络示威活动之后，这个投票已经被无限期推迟了，这可以说是美国网民之春么。 作为一个媒体工作者，我完全支持保护知识产权的各种维权行动。只是这个SOPA在强调知识产权的同时，严重违背了互联网的原则，极具杀伤性。如果这个提案有朝一日真的通过了，美国的互联网就会和中国的互联网一样，步步惊心，所以事隔一周，还是要说来句。这个提案的核心是加强审查以保护知识产权，表面上看和国内的审查原因不同，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护大boss们的利益，而且手段都极为相同。 首先是赶尽杀绝： 最新的SOPA规定，如果某个网站上有人上传侵权的内容，那么法院有权利关闭这个网站，甚至要求这个网站的广告商（google之类）和相关服务商（例如paypal等服务）中断与这个网站的合作，还有权要求搜索引擎删除这个网站的链接，ISP中断对于这个网站的服务。这个网站从此就“被消失”了，无法访问（是否听着特别耳熟）。在2000是通过的《千禧年电子版权法案》（DMCA）曾经明文规定“safe harbor” 安全港湾也就是说作为服务商对于上传的侵权内容是不需要付责任的，所以Youtube，RapidShare，Megaupload等网站才得以生存，而现在这个SOPA将驳回DMCA给予的所有特权。法律还会把电子侵权判为刑事罪，最高可入狱五年。也就是说，一个屁民如果上传了一套《越狱》上YouTube给大家分享，就会入狱，而Google也会跟着遭殃。 其次是株连九族：这个条例还规定，美国司法部门可以关闭侵权网站的域名DNS，也就是说一旦WordPress旗下有网站侵权，司法部门可以要求关闭整个Wordpress，几乎是要整垮互联网的基础结构。 这个提案的背后，游说者众多，大力支持SOPA的主要都是媒体公司包括时代华纳和默多克的新闻集团，而反对的公司中最著名的当然就是Google。当然，Google也并非为了下载不到BT的网民而着急来的，乃事关自身利益。Google的哲学虽然是Dont Be Evil，其利模式是鼓励人家EVIL，自己卖广告，这个条例绝对是一个重创。详细的游说公司的名单可以看这里，但是不会显示这个公司到底是支持还是反对，不过从业务性质上就可以看得出来，互联网新贵们例如Facebook，RapidShare，大约都是反对的，而传统的好莱坞巨头都是支持的，也有貌似是打酱油的公司例如Tiffany ,不知道为啥也在这个单子上。 我之所以应援反对SOPA，因为这个条例太消极，完全违背了互联网平等分享的基本原则，大boss们不是考虑如何调整自己的商业模式来应对这个趋势，而是要继续仗势欺人规定市场走向，在一个长尾经济日渐成市，消费者掌握主动的互联网经济时代，这样是行不通反而会扼杀互联网带来的所有可能性，弄的人心惶惶，不得不反对。]]></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今天换了一个喜气的版头，高兴了半天，决心要更新一下博客，祝大家龙年大吉，财源广进，事事顺心，顺便来个开春第一篇（完全的本末倒置嘛~）。版头的橘子是Google来的，如原作者认为侵权，请告知，谢谢。</p>
<p>其实这篇拖了很久，上周三2012年1月18日，多个美国主流网站都以黑脸示人，包括Google，Craigslist，Flickr，Wired等等，Wikipedia甚至关闭了英文页面，就是为了反对SOPA。Stop Online Piracy Act （禁止网络盗版法案）是由德克萨斯州的共和的议员Lamar Smith像国会提出的提案（参议院的姐妹篇是PIPA），主要内容就是加强网络管制，以防止各种侵权行为。本来上周要在国会投票的，但是在这场被称为史上最大规模的网络示威活动之后，这个投票已经被无限期推迟了，这可以说是美国网民之春么。</p>
<div id="attachment_3227" class="wp-caption alignnone" style="width: 624px"><a href="http://www.orangedayswp.com/wp-content/uploads/2012/01/wiki1.jpg"><img class="size-full wp-image-3227" title="wiki" src="http://www.orangedayswp.com/wp-content/uploads/2012/01/wiki1.jpg" alt="" width="614" height="258" /></a><p class="wp-caption-text">Wikipedia 不惜关掉英文主页示威</p></div>
<p>作为一个媒体工作者，我完全支持保护知识产权的各种维权行动。只是这个SOPA在强调知识产权的同时，严重违背了互联网的原则，极具杀伤性。如果这个提案有朝一日真的通过了，美国的互联网就会和中国的互联网一样，步步惊心，所以事隔一周，还是要说来句。这个提案的核心是加强审查以保护知识产权，表面上看和国内的审查原因不同，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护大boss们的利益，而且手段都极为相同。</p>
<p>首先是赶尽杀绝： 最新的SOPA规定，如果某个网站上有人上传侵权的内容，那么法院有权利关闭这个网站，甚至要求这个网站的广告商（google之类）和相关服务商（例如paypal等服务）中断与这个网站的合作，还有权要求搜索引擎删除这个网站的链接，ISP中断对于这个网站的服务。这个网站从此就“被消失”了，无法访问（是否听着特别耳熟）。在2000是通过的《千禧年电子版权法案》（DMCA）曾经明文规定“safe harbor” 安全港湾也就是说作为服务商对于上传的侵权内容是不需要付责任的，所以Youtube，RapidShare，Megaupload等网站才得以生存，而现在这个SOPA将驳回DMCA给予的所有特权。法律还会把电子侵权判为刑事罪，最高可入狱五年。也就是说，一个屁民如果上传了一套《越狱》上YouTube给大家分享，就会入狱，而Google也会跟着遭殃。</p>
<p>其次是株连九族：这个条例还规定，美国司法部门可以关闭侵权网站的域名DNS，也就是说一旦WordPress旗下有网站侵权，司法部门可以要求关闭整个Wordpress，几乎是要整垮互联网的基础结构。</p>
<p><a href="http://www.orangedayswp.com/wp-content/uploads/2012/01/wordpress.jpg"><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3229" title="wordpress" src="http://www.orangedayswp.com/wp-content/uploads/2012/01/wordpress.jpg" alt="" width="494" height="375" /></a></p>
<p>这个提案的背后，游说者众多，大力支持SOPA的主要都是媒体公司包括时代华纳和默多克的新闻集团，而反对的公司中最著名的当然就是Google。当然，Google也并非为了下载不到BT的网民而着急来的，乃事关自身利益。Google的哲学虽然是Dont Be Evil，其利模式是鼓励人家EVIL，自己卖广告，这个条例绝对是一个重创。详细的游说<a href="http://www.opensecrets.org/lobby/billsum.php?id=129118" target="_blank">公司的名单可以看这里</a>，但是不会显示这个公司到底是支持还是反对，不过从业务性质上就可以看得出来，互联网新贵们例如Facebook，RapidShare，大约都是反对的，而传统的好莱坞巨头都是支持的，也有貌似是打酱油的公司例如Tiffany ,不知道为啥也在这个单子上。</p>
<p>我之所以应援反对SOPA，因为这个条例太消极，完全违背了互联网平等分享的基本原则，大boss们不是考虑如何调整自己的商业模式来应对这个趋势，而是要继续仗势欺人规定市场走向，在一个长尾经济日渐成市，消费者掌握主动的互联网经济时代，这样是行不通反而会扼杀互联网带来的所有可能性，弄的人心惶惶，不得不反对。</p>
<div id="attachment_3232" class="wp-caption alignnone" style="width: 630px"><a href="http://www.orangedayswp.com/wp-content/uploads/2012/01/wired.jpg"><img class="size-full wp-image-3232" title="wired" src="http://www.orangedayswp.com/wp-content/uploads/2012/01/wired.jpg" alt="" width="620" height="429" /></a><p class="wp-caption-text">Wired也黑了</p></div>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orangedayswp.com/2012/01/sopa/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2</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最爱软件分享</title>
		<link>http://www.orangedayswp.com/2011/01/all-time-favorite-softwares/</link>
		<comments>http://www.orangedayswp.com/2011/01/all-time-favorite-softwares/#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9 Jan 2011 05:19:55 +0000</pubDate>
		<dc:creator>savagett</dc:creator>
				<category><![CDATA[Turtle 不务正业]]></category>
		<category><![CDATA[download]]></category>
		<category><![CDATA[geek]]></category>
		<category><![CDATA[Internet]]></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orangedayswp.com/?p=1728</guid>
		<description><![CDATA[在Youtube上面订阅漂亮MM的视频，人家都是出来分享最爱的化妆品的。我，在第N次重装电脑后，只好来分享我的最爱软件，区别啊，杯具啊。这还只是杯具的冰山一角，我最近才意识到，从来都没有男生来帮我修电脑（好吧，只有一次托人拆开笔记本装添加内存），每次都是我去帮人家修电脑，当然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问题&#8230;果然是茶几上摆满了杯具。 新年刚换了新的电脑，终于把我用了7年的小黑R50e收起来了，难逃七年之痒。在Mac和PC之间犹豫了很久，终究换了新的PC，纯粹出于兼容的考虑。界面的用户友好度来说，还是Mac略胜一筹。新机理论上来说功率是大大提升，我发现我却还是钟情于那些旧的软件，简单界面，易于操作，也可能是我现在懒了，没有再去继续探索了，而且对PC的知识也没有进步多少，终究还是念旧。 看图软件： ACDSEE 这款经典的看图软件应该有很多人都推荐过了。我个人觉得Google Picasa太侧重于网络应用了，在Blogger被屏蔽的国家，很不实用。Iphoto在PC上不适用，就算适用，动不动就要Sync，每次找原文件还要绕一圈，也不方便。我用的是原始版本243.3，从大学时候就存着的，删除，旋转，复制黏贴，转换Jpg，这些常用的功能都有了，就够用了。 提供下载，有条件的同学请支持正版。 音乐软件： Foobar 我必须承认iphone改变了我的生活，但是我还是坚决痛恨Sync功能，尤其是对有2个电脑的人来讲，我都尽量避免itune。Foobar用了这么多年来，整个软件都只有1928K，简单的导入，播放，shuffle，就是我要的全部功能了，没有广告，清清爽爽的界面。免费软件，这里下载。 文件管理软件： Total Commander （特别加一颗星） 如果说以上这两个软件还算是可以取代，这个软件，自从我上大学时导师推荐后，我就每天必用，不可离手，还没找到合适的MAC版本让我郁闷至今。这款是最有效的文件管理软件，可以同时开两个窗口，支持复制黏贴删除，还有批量更改文件名，上传FTP等强大实用功能，对于我这种有文件管理强迫症的人来说，是必备中的必备。 下图左边是Foobar，右边是Total Commander 修图软件：Photo Filter 一般只有上班的时候才要捣弄PS，平时写Blog用的照片，这款免费的Photo Filter就够用了。当然滤镜的效果与PS相差甚远，可是稍微调整一下，上个边框，添加点文字之类的，也够用了，毕竟PS是天价，这是免费的。这里下载，也只有3M左右。 多媒体播放： VLC 以及KMplayer 以前是用暴风影音的，可是暴风好像很容易有病毒，所以改用KMPlayer了， 内置的code很多，可以兼容多种文件形式，可是在我的新机器上竟然放不出RMVB格式，于是我又加了VLC Player，这个是我用Mac时最爱播放软件，什么都能播而且还支持DVD截图，太完美了。这两个都有免费下载的，VLC Media Player是开放源的软件。 截图软件：Hyper Snap 最后是截图软件，以前花痴日剧的时候最常用到的，看到正太就手痒，现在用的少了，支持活动窗口截图，固定区域截图，视频截图等，也是体积小，功能全的软件。不过不是免费的，免费的要自己找中文版的。 浏览器的话，就是全球默认的Firefox了，超爱各类add-on，尤其是Fastestfox，gmail manager，twitter客户端等，都是必备。 先写到这里了，下次可以写一个最不喜欢软件分享，例如Windows自带的若干软件。欢迎大家分享其他好用软件。]]></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在Youtube上面订阅漂亮MM的视频，人家都是出来分享最爱的化妆品的。我，在第N次重装电脑后，只好来分享我的最爱软件，区别啊，杯具啊。这还只是杯具的冰山一角，我最近才意识到，从来都没有男生来帮我修电脑（好吧，只有一次托人拆开笔记本装添加内存），每次都是我去帮人家修电脑，当然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问题&#8230;果然是茶几上摆满了杯具。</p>
<p>新年刚换了新的电脑，终于把我用了7年的小黑R50e收起来了，难逃七年之痒。在Mac和PC之间犹豫了很久，终究换了新的PC，纯粹出于兼容的考虑。界面的用户友好度来说，还是Mac略胜一筹。新机理论上来说功率是大大提升，我发现我却还是钟情于那些旧的软件，简单界面，易于操作，也可能是我现在懒了，没有再去继续探索了，而且对PC的知识也没有进步多少，终究还是念旧。</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看图软件： ACDSEE</span></p>
<p>这款经典的看图软件应该有很多人都推荐过了。我个人觉得Google Picasa太侧重于网络应用了，在Blogger被屏蔽的国家，很不实用。Iphoto在PC上不适用，就算适用，动不动就要Sync，每次找原文件还要绕一圈，也不方便。我用的是原始版本243.3，从大学时候就存着的，删除，旋转，复制黏贴，转换Jpg，这些常用的功能都有了，就够用了。</p>
<p>提供<a href="http://www.megaupload.com/?d=IXVE6WIP" target="_blank">下载</a>，有条件的同学请支持正版。</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音乐软件： Foobar</span></p>
<p>我必须承认iphone改变了我的生活，但是我还是坚决痛恨Sync功能，尤其是对有2个电脑的人来讲，我都尽量避免itune。Foobar用了这么多年来，整个软件都只有1928K，简单的导入，播放，shuffle，就是我要的全部功能了，没有广告，清清爽爽的界面。免费软件，这里<a href="http://www.foobar2000.org/download" target="_blank">下载</a>。</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文件管理软件： Total Commander （特别加一颗星）<br />
</span></p>
<p>如果说以上这两个软件还算是可以取代，这个软件，自从我上大学时导师推荐后，我就每天必用，不可离手，还没找到合适的MAC版本让我郁闷至今。这款是最有效的文件管理软件，可以同时开两个窗口，支持复制黏贴删除，还有批量更改文件名，上传FTP等强大实用功能，对于我这种有文件管理强迫症的人来说，是必备中的必备。</p>
<p>下图左边是Foobar，右边是Total Commander</p>
<p><a href="http://www.orangedayswp.com/wp-content/uploads/2011/01/snap.jpg"><img class="alignnone size-medium wp-image-1740" title="snap" src="http://www.orangedayswp.com/wp-content/uploads/2011/01/snap-300x151.jpg" alt="" width="448" height="225" /></a></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修图软件：Photo Filter</span></p>
<p>一般只有上班的时候才要捣弄PS，平时写Blog用的照片，这款免费的Photo Filter就够用了。当然滤镜的效果与PS相差甚远，可是稍微调整一下，上个边框，添加点文字之类的，也够用了，毕竟PS是天价，这是免费的。这里<a href="http://photofiltre.en.softonic.com/" target="_blank">下载</a>，也只有3M左右。</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多媒体播放： VLC 以及KMplayer</span></p>
<p>以前是用暴风影音的，可是暴风好像很容易有病毒，所以改用KMPlayer了， 内置的code很多，可以兼容多种文件形式，可是在我的新机器上竟然放不出RMVB格式，于是我又加了VLC Player，这个是我用Mac时最爱播放软件，什么都能播而且还支持DVD截图，太完美了。这两个都有免费下载的，VLC Media Player是开放源的软件。</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截图软件：Hyper Snap</span></p>
<p>最后是截图软件，以前花痴日剧的时候最常用到的，看到正太就手痒，现在用的少了，支持活动窗口截图，固定区域截图，视频截图等，也是体积小，功能全的软件。不过不是免费的，免费的要自己找中文版的。</p>
<p>浏览器的话，就是全球默认的Firefox了，超爱各类add-on，尤其是Fastestfox，gmail manager，twitter客户端等，都是必备。</p>
<p>先写到这里了，下次可以写一个最不喜欢软件分享，例如Windows自带的若干软件。欢迎大家分享其他好用软件。</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orangedayswp.com/2011/01/all-time-favorite-softwares/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2</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团购的杀伤力</title>
		<link>http://www.orangedayswp.com/2010/12/groupon/</link>
		<comments>http://www.orangedayswp.com/2010/12/groupon/#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2 Dec 2010 08:40:17 +0000</pubDate>
		<dc:creator>savagett</dc:creator>
				<category><![CDATA[碎碎念]]></category>
		<category><![CDATA[google]]></category>
		<category><![CDATA[Internet]]></category>
		<category><![CDATA[web 2.0]]></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orangedayswp.com/?p=1587</guid>
		<description><![CDATA[大约两三个月前，我曾满腔热情地想要更新一篇Blog，关于美国的网络团购盛行，GroupOn一下子成为同事们八卦的秘密关键词，如果不知道GroupOn的，就out了。结果一搜索发现，呃，原来国内也已经大大流行了，是我Out了。万能的淘宝推出的团购网站聚划算已经有3个小时卖出200辆SMART小轿车的惊人战绩。话说按照上海的路况，SMART真是很合适，在荒芜的米国大农村一个SMART飘过，开的人可能还觉得挺稳的，看得人觉得这车马上就要浮起来了。 后来想想，觉得还是有点不同的。GroupOn是基于社交网络的网购，而taobao聚划算则是充分发挥了淘宝一向最擅长的具有中国特色群众力量，炒作的因素似乎更大一点。 Groupon充分利用了网络的分享功能，就是在网站和iphone App上面都可以直接链接Twitter和Facebook进行推荐，而且给许多小型的本地商家提供了很好的宣传的平台，因为她有一个根据区域选择Deal的功能，这一区域的小咖啡店，小书店，就可以借助GroupOn卖他们的优惠券，吸引消费者。相对而言，Group的规模也比较小一点，30－50人就可以成形了，在taobao的规模来看，这连个零头都没有。在几乎每个混网络的人都觉得对SNS的盈利模式和功能都了如指掌，没什么新奇的时候，GroupOn算是一个成功利用了SNS已经建好的基础来建构自己商业模式新的案例，难怪传闻Google要收购他的时候，人家都不肯。现在等着看下一个新奇网业务会是什么，wikileaks变相升级版，wiki-detective. 至于淘宝的团购，则不强调分享而是强调“秒杀”，中文的造词实在是太精妙了，我要这么才能给老外解释清楚这个中国的团购，就是武林高手过招，所有人都猛按F5，最后一健置对方于死地，惊心动魄。我不是学经济的，一直很好奇有没有人拿淘宝做案例分析的，在一个没有诚信的社会要建立一个网购平台，淘宝自己制定了一套诚信游戏规则（不包括对于知识产权的诚信）而成功了，eBay因为始终没有弄明白满大街的不诚信，而完全丧失了中国市场。聚划算当然也有推荐分享功能，可是我个人觉得，在淘宝的团购都是抢来的，根本不需要分享，还生怕人家知道了。 说到最后，此篇的亮点来了，我也要踊跃报名感受秒杀团购体验。请问哪位达人知道什么时候还有英国馆的种子有团购？第一次团购出现了2分钟秒杀7000个的新闻，受人之托，我现在摩拳擦掌，蓄势待发，准备要投入下一轮的团购，杀～～～～Mac要按两个键才能刷新页面，感觉还比较迟钝，这样我是不是就输在了起跑线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大约两三个月前，我曾满腔热情地想要更新一篇Blog，关于美国的网络团购盛行，GroupOn一下子成为同事们八卦的秘密关键词，如果不知道GroupOn的，就out了。结果一搜索发现，呃，原来国内也已经大大流行了，是我Out了。万能的淘宝推出的团购网站聚划算已经有3个小时卖出200辆SMART小轿车的惊人战绩。话说按照上海的路况，SMART真是很合适，在荒芜的米国大农村一个SMART飘过，开的人可能还觉得挺稳的，看得人觉得这车马上就要浮起来了。</p>
<p>后来想想，觉得还是有点不同的。GroupOn是基于社交网络的网购，而taobao聚划算则是充分发挥了淘宝一向最擅长的具有中国特色群众力量，炒作的因素似乎更大一点。</p>
<p><a href="http://www.orangedayswp.com/wp-content/uploads/2010/12/group.jpg"><img class="alignnone size-medium wp-image-1592" title="group" src="http://www.orangedayswp.com/wp-content/uploads/2010/12/group-263x300.jpg" alt="" width="376" height="428" /></a></p>
<p>Groupon充分利用了网络的分享功能，就是在网站和iphone App上面都可以直接链接Twitter和Facebook进行推荐，而且给许多小型的本地商家提供了很好的宣传的平台，因为她有一个根据区域选择Deal的功能，这一区域的小咖啡店，小书店，就可以借助GroupOn卖他们的优惠券，吸引消费者。相对而言，Group的规模也比较小一点，30－50人就可以成形了，在taobao的规模来看，这连个零头都没有。在几乎每个混网络的人都觉得对SNS的盈利模式和功能都了如指掌，没什么新奇的时候，GroupOn算是一个成功利用了SNS已经建好的基础来建构自己商业模式新的案例，难怪传闻Google要收购他的时候，人家都不肯。现在等着看下一个新奇网业务会是什么，wikileaks变相升级版，wiki-detective.</p>
<p>至于淘宝的团购，则不强调分享而是强调“秒杀”，中文的造词实在是太精妙了，我要这么才能给老外解释清楚这个中国的团购，就是武林高手过招，所有人都猛按F5，最后一健置对方于死地，惊心动魄。我不是学经济的，一直很好奇有没有人拿淘宝做案例分析的，在一个没有诚信的社会要建立一个网购平台，淘宝自己制定了一套诚信游戏规则（不包括对于知识产权的诚信）而成功了，eBay因为始终没有弄明白满大街的不诚信，而完全丧失了中国市场。聚划算当然也有推荐分享功能，可是我个人觉得，在淘宝的团购都是抢来的，根本不需要分享，还生怕人家知道了。</p>
<p>说到最后，此篇的亮点来了，我也要踊跃报名感受秒杀团购体验。请问哪位达人知道什么时候还有英国馆的种子有团购？第一次团购出现了2分钟秒杀7000个的新闻，受人之托，我现在摩拳擦掌，蓄势待发，准备要投入下一轮的团购，杀～～～～Mac要按两个键才能刷新页面，感觉还比较迟钝，这样我是不是就输在了起跑线上。。。</p>
<p><a href="http://www.orangedayswp.com/wp-content/uploads/2010/12/uk-pavilion-rod2.jpg"><img class="alignnone size-medium wp-image-1593" title="uk  pavilion rod2" src="http://www.orangedayswp.com/wp-content/uploads/2010/12/uk-pavilion-rod2-300x192.jpg" alt="" width="300" height="192" /></a></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orangedayswp.com/2010/12/groupon/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7</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无人守护(2008)</title>
		<link>http://www.orangedayswp.com/2009/10/nobody-to-watch-oever-me/</link>
		<comments>http://www.orangedayswp.com/2009/10/nobody-to-watch-oever-me/#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13 Oct 2009 07:29:36 +0000</pubDate>
		<dc:creator>savagett</dc:creator>
				<category><![CDATA[日系]]></category>
		<category><![CDATA[电影]]></category>
		<category><![CDATA[Internet]]></category>
		<category><![CDATA[日影]]></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orangedayswp.com/?p=144</guid>
		<description><![CDATA[Japanese movie No Body to Watch Over Me was selected to compete for 2009 Academy Award Best Foreign Language Film, and here is the review of the movie. It sheds the light on the critical online privacy issue but fails to address it deeply.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发现日本人很喜欢给警察出道德难题，这次的难题是面对舆论压力的时候是否要保护施害人的家属。《无人守候》（誰も守ってくれない）是日本提名参选82届奥斯卡最佳外语片角逐的电影，之前已经获得蒙特利尔电影节的最佳剧本奖，导演是写过多篇《跳跃大搜查线》系列和《世界奇妙物语》系列的脚本家君塚良一，主演是被姐姐欺负的很惨的志田未来和大叔佐藤浩市，配角则包括柳叶敏郎、木村佳乃、石田百合子以及松田龙平。虽然剧本的切入点是值得深思的“人肉搜索”的话题，可是从叙事到镜头都很一般，日本选这部片，大约是取其社会意义，看多了台庆豪华版SP，只觉得这部顶多是加长版豪华SP。<br />
<img class="alignnone size-medium wp-image-145" title="nobody to watch over me" src="http://www.orangedayswp.com/wp-content/uploads/2009/10/1613-217x300.jpg" alt="nobody to watch over me" width="207" height="287" /></p>
<p>故事讲述一个平凡的四口之家，因为哥哥被判定是杀人犯而掀起的波澜，尤其对于15岁的妹妹纱织（志田MM）而言，一辈子就要背负着杀人犯的亲属的罪名了吗？警方于是介入保护罪犯的家属免受媒体围剿，警察勝浦（佐藤）就被派来保护妹妹，名义上是保护他们，事实上是通过监视他们从中获得利于警方立案的证据。整个剧情有两点值得深思，第一是媒体的“暴力行为”，第二是网友的“人肉搜索”，在保护凶手家属的过程中，媒体不断给警方和家人施压，同时网友也自发地人肉搜索所有关于凶手家属的消息。放眼看看最近日本媒体报道“酒井法子事件”的阵仗和港女赵燕平的新闻，就知道这个话题多么有紧迫的社会意义。可惜，剧情最后有点俗套地回到了日剧最喜欢的“救赎“和”牵绊“的命题，变成了一个警察的救赎和一家人之间的牵绊之类的。</p>
<p>但是还是要推荐一下这部片，因为这是我看过的第一部正面涉及“人肉搜索”这个话题的影片。网友不代表民意，网友更不代表正义。没有法律约束，没有道德约束的互联网虽然给了个体独立发声的空间，其实也是最容易被每种主导意见驾驭的，所以才会有viral-makreting这种策略。人肉搜索大概就是互联网时代的极刑，但是媒体和网友，到底有没有资格来定这个罪，判这个刑呢？这部电影在这一点上就没有深入谈了，我倒是期待下次的《世界奇妙物语》可以编几个恶搞的故事来点点题。</p>
<p>最后说下演员和音乐的部分。音乐是童声合唱乐团Libera的You Were There,非常衬这部戏的气场，stay with me through the dark and bring me home. 至于演员的部分，我觉得志田表现只是中规中矩，佐藤浩市则是老戏骨了，看过他在三谷幸喜导演的《魔幻时刻》里面的精湛表演，觉得他在这里也不过是OK。我的意外发现是松田龙平扮演的痞子警察，非常抢眼，一下子赢过弟弟松田翔太在我脑海中的印象XDXD。<br />
<object classid="clsid:d27cdb6e-ae6d-11cf-96b8-444553540000" width="420" height="363" codebase="http://download.macromedia.com/pub/shockwave/cabs/flash/swflash.cab#version=6,0,40,0"><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param name="allowscriptaccess" value="always" /><param name="wmode" value="opaque" /><param name="src" value="http://www.tudou.com/v/bi7OhQH4QfI" /><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embed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width="420" height="363" src="http://www.tudou.com/v/bi7OhQH4QfI" wmode="opaq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 allowfullscreen="true"></embed></object></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orangedayswp.com/2009/10/nobody-to-watch-oever-me/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1</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死于Web2.0时代</title>
		<link>http://www.orangedayswp.com/2009/06/michaeljackso_2009/</link>
		<comments>http://www.orangedayswp.com/2009/06/michaeljackso_2009/#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28 Jun 2009 04:59:53 +0000</pubDate>
		<dc:creator>savagett</dc:creator>
				<category><![CDATA[其他]]></category>
		<category><![CDATA[goosip]]></category>
		<category><![CDATA[Internet]]></category>
		<category><![CDATA[music]]></category>
		<category><![CDATA[web 2.0]]></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orangedayswp.com/?p=153</guid>
		<description><![CDATA[The sudden death of Michael Jackson once again proves the efficiency and collectiveness of media in web 2.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为无敌音痴，对我来说，MJ似乎不是我这一代中国小孩心目中的巨星，不过，我也不知道我这一代到底还有没有巨星。当我差不多看的懂电视的时候，他已经发行了八张专辑，已经是他的倒数第三张专辑；当我懂得上网的时候，他已经从&#8221;king of pop&#8221;变成&#8217;love of tabloids&#8221;&#8216;。</p>
<p>不过，昨天下午收到NYT的News Alert还是相当的震惊，跑去Twitter一看，他的名字已经占满了trending topics，虽然很多人都把他的名字拼成了Micheal。其实昨天在加州过世的还有另一位明星，就是早期霹雳娇娃电视剧的性感女主角 Farah Fawcett。昨天的午间新闻头条还是Fawcett，傍晚的新闻就变成了MJ，到了晚间新闻就是这两位明星的专题了。</p>
<p>我比较好奇的当然还是，网络上的反应。CNN今天就有一篇很应景的文章：<a href="http://www.cnn.com/2009/TECH/06/26/michael.jackson.internet/index.html">Jackson dies, almost takes Internet with him</a><br />
文章第一句就说<strong>“需要多少人才会让整个互联网瘫痪？在6月25日这天，我们发现，只要一个人就可以，如果这一个人是Michael Jackson。” </strong>的确如此。</p>
<p>我早上搜索Wiki的时候，页面显示Database Error，也许太多人在同一时间编辑和刷新他的页面。   <img style="border: 0pt none;" src="http://i37.photobucket.com/albums/e93/savagett/wiki_error.jpg" border="0" alt="" width="479" height="231" /><br />
昨天使用Twitter的时候，Trending Words一度消失，不知是否和系统过于繁忙有关。 一位名叫Raul Orozco的网友模仿Twitter系统繁忙时经常出现的鲸鱼造型，做了一幅MJ的图。CNN的新闻还提到，Google News在昨天下午的某个时间段有关MJ死讯的新闻有暂时无法访问的现象，因为访问量太高。</p>
<p><img src="http://i37.photobucket.com/albums/e93/savagett/raulorzcopic.jpg" border="0" alt="" width="468" height="358" /><br />
网友/粉丝的反应很快，网站的反应当然更快。<br />
有时代华纳撑腰的非常八卦网站<a href="www.tmz.com">TMZ</a>，据传是第一个爆出此新闻的媒体（昨天以来有多次瘫痪），今天下午连当日911电话的录音都已经在网站上公布了。YouTube也把MJ频道放在首页highlight，刚刚特地跑去看了土豆网都已经放上了MJ特辑。</p>
<p>Web 2.0时代，尤其是Blog和Twitter这样迅速散布个人意见的平台的广泛使用以来，有一个质疑的声音就是信息传播太快以至于假新闻铺天盖地。但从正面来看，Web2.0也最快地验证了什么叫做国际传奇巨星的魅力。<br />
<strong>Michael Jackson (1958-2009), R.I.P.</strong></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orangedayswp.com/2009/06/michaeljackso_2009/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谁比谁更彪悍</title>
		<link>http://www.orangedayswp.com/2009/06/backup_internetcontro/</link>
		<comments>http://www.orangedayswp.com/2009/06/backup_internetcontro/#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21 Jun 2009 05:20:05 +0000</pubDate>
		<dc:creator>savagett</dc:creator>
				<category><![CDATA[其他]]></category>
		<category><![CDATA[碎碎念]]></category>
		<category><![CDATA[Internet]]></category>
		<category><![CDATA[IP]]></category>
		<category><![CDATA[Voice]]></category>
		<category><![CDATA[web 2.0]]></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orangedayswp.com/?p=163</guid>
		<description><![CDATA[A lady from Minnesota was charged for 1.92 million dollars for downloading and sharing 24 songs by RIAA. Meanwhile, Japan is also trying to process legislation on Internet sharing. The control over Internet file sharing is getting tight these days.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这一周的新闻看下来觉得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控，比谁更彪悍，是我的幻觉吗？伊朗大选过后，面对民众的民主化要求以及西方媒体的压力，伊朗封杀了众多主流英文网站，被CNET形容为在规模上仅次于我们。好在，还有Twitter和 YouTube坚持为伊朗人民发声。国内方面，CCTV公开申讨Google，展开新一轮整治。</p>
<p>日本方面，日本上院一致通过修改版权法，原先认定上传侵权内容违法，已经有上传动画的网友遭殃，现在修改后的版权法从明年一月起生效，规定下载侵权内容也是违法，但具体如何惩罚还未定。</p>
<p>重点来说，美国，本周，一位来自明尼苏达州的单身妈妈，因为使用Kazza音乐分享软件与网友分享了24首歌曲，被判故意侵权，法官要求她赔偿全美唱片工业协会（RIAA）192万美金。</p>
<p>是的，就为了24首歌，每一首在iTuen上面卖不到1美元的歌曲，百万美金的惩罚。这个数字比2年前她第一次被起诉时候的22万美金又翻了近10倍，对于她这样一个被困在一个case两年多的单亲妈妈来说，实在是天文数字。想瑞典的海盗湾案，才判了 360万美金，就知道这个判决有多狠了。</p>
<p>这位名叫Jammie Thomas-Rasset 的女士应该会被载入史册，在RIAA这些年要挟的那么多个人里面（约有35000人），她是第一个真正上庭的，其他大多都庭外和解了。因为RIAA起诉个人的动机很简单，杀鸡儆猴，就是为了加强版权意识，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利益，并不是故意要针对某一个个人。</p>
<p>这位JT女士最终被定罪，除了构成侵权以外，重点是，她撒谎了。在07年第一次审的时候，她提供给法庭一个调包过的硬盘，强调自己无罪；第二次，在最后一刻，她又说，有可能是她的前男友或者是小孩使用了电脑来分享歌曲，她自己没有这么做，但是已经毫无信用，陪审团都认为她构成侵权。那问题是，24首歌曲怎么能够算出这么多钱来？因为美国的知识产权法规定，对于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作品，因为无法确定其市值，法官可以考虑statutory damage作为赔偿额，结果这位法官就算出了192万这个数字。连RIAA的人都跳出来说，我们并不是为了这些钱，我们是可以和解的。法律界的人士则认为，这个案子表示美国急切地需要修改现在的版权法来适应互联网时代，尤其是，如何决定statutory damage要有明文规定。我觉得美国管互联网的重点还是不断地修改法律来适应互联网的发展。 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a href="http://news.yahoo.com/s/ap/us_tec_music_downloading/print">AP的新闻稿</a>和<a href="http://latimesblogs.latimes.com/technology/2009/06/riaa-jammie- thomas-rasset-piracy-verdict-kazaa.html">洛杉矶时报 新闻稿</a>。</p>
<p>并不是有意地要做对比，不过还蛮明显的，美国和日本管互联网，最终目的是为了赚钱；另外两国国家呢，是烧钱，到底是谁比较厉害呢。</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orangedayswp.com/2009/06/backup_internetcontro/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又一宗P2P追杀案</title>
		<link>http://www.orangedayswp.com/2009/04/%e5%8f%88%e4%b8%80%e5%ae%97p2p%e8%bf%bd%e6%9d%80%e6%a1%88/</link>
		<comments>http://www.orangedayswp.com/2009/04/%e5%8f%88%e4%b8%80%e5%ae%97p2p%e8%bf%bd%e6%9d%80%e6%a1%88/#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9 Apr 2009 05:45:20 +0000</pubDate>
		<dc:creator>savagett</dc:creator>
				<category><![CDATA[碎碎念]]></category>
		<category><![CDATA[Internet]]></category>
		<category><![CDATA[IP]]></category>
		<category><![CDATA[music]]></category>
		<category><![CDATA[Voice]]></category>
		<category><![CDATA[web 2.0]]></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orangedayswp.com/?p=175</guid>
		<description><![CDATA[Famous Swedish P2P file sharing website Pirate Bay was called by the court today and officially turned down. Yet, is this the solution to end the pirated content or it might actually exacerbate the already bad relationship between music labels and fans.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先来一句题外话，今天看了Boss的第一话，相当的老梗，就算放上可爱的户田和新鲜出炉红线里面的小男生也没有用，就像上季的Kina一样，基本上就是靠演员在撑场面，看在天海女王和竹野内的份上，可以再看个一两集。首集收视率有18，不愧是女王。这其实也不完全算题外话，因为我看这部的戏的途径，就是通过众所周知的nomal way&#8230;&#8230;。<br />
今天，又有一家BT服务商受到了”正义的制裁“ 。<br />
<img src="http://i37.photobucket.com/albums/e93/savagett/piratebay.jpg" border="0" alt="" width="128" height="128" /><br />
CNET， Wired，Lifehacker 这些主流的IT博客都报道了瑞典著名的BT下载网站 Pirate Bay （海盗湾）官司一审的结果 （终于有一件比Ashton Kutcher和CNN推特大战有意思的新闻了）。包括索尼音乐，华纳兄弟，EMI，哥伦比亚制片等主流媒体公司告这家Bittorrent服务商协同侵权（Contributory Copyright Infringement），一审的结果是Pirate Bay的四位创办人被判各入狱一年，并且罚款360万美金（3.6 million）。据Wired介绍，此次协同罪成立的原因是原告律师提出1963年的一桩案例，当友人在打人的时候，帮友人举着外套的一名被告被判有 罪，同理，帮着万千网民下载的Pirate Bay也有罪。</p>
<p>这自然让我想到了当年的P2P音乐分享软件Napster 的案子。一样也是媒体公司告网络服务商，目前来看，结果一样，Napster输了，宣告关闭，现在被收购，转为所谓合法下载分享软件，但是声势不如从前了，也做不过收费的iTune和Amazon。</p>
<p>事实上，对于P2P服务而言，侵权的文件并非存储在服务商的服务器上，而是各个用户的本地盘，网站运营者很难被定为侵权。就美国的法律来说，根据1996 年通信法(Telecommunication Act of 1996)以及1998年的DMCA（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网站可以通过safe harbor条例来免责，就算侵权的内容存在该网站的服务器上，如果是用户上传的，服务上也不用负权责。但是在Napster的案子就已经定下了先例，法 官认为，Napster这样P2P的服务，本身不符合Safe Harbor的条件，其次，Napster主页上提供了被侵权的歌曲的名字，显然Napster知道网友有侵权行为没有阻止，因而被判 Contributory Infringement（现在Viacom 和Youtube的案子，也是这个罪名）。</p>
<p>结果呢，一个Napster倒下了，P2P音乐分享却好好地活着。<br />
一个Pirate Bay被袭击了，还有大把的BT下载的根据地可以燎原。网站创始人也很幽默，针对审判结果，<a href="http://thepiratebay.org/special/2009epicwinanyhow.php">他们在网站上说</a>，就像所有好莱坞电影演得一样，好人会是最后的赢家。所以他们会上诉。（”But as in all good movies, the heroes lose in the beginning but have an epic victory in the end anyhow. That&#8217;s the only thing hollywood ever taught us.“）</p>
<p>这些IT 博客都很谨慎地报告了案情发展，没有多加评论，这个舆论可不能乱导，所以只见网友评论口水乱喷。</p>
<p>我可以认同媒体公司希望版权被承认的做法，毕竟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初衷是鼓励创作，尊重版权是鼓励更多创作的基本原则。但是我不认同这个审判结果，好像是杀鸡儆猴，抓不到P2P的下载的网友，只好抓服务商。就像Lawrence Lessig一直强调的，当这一代年轻人把P2P作为分享文化的时候，媒体和政府却把它作为犯罪，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如何协调才是需要着重强调的。媒体公司是不是应该开放更多的渠道提供内容，而不是一路追杀限制渠道呢？</p>
<p>其实我也没有什么资格在这里狡辩，只好说，有的时候，在一个法治不健全的社会也有好处的。</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orangedayswp.com/2009/04/%e5%8f%88%e4%b8%80%e5%ae%97p2p%e8%bf%bd%e6%9d%80%e6%a1%88/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channel>
</rss>

